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(以下简称自学考试)课程免考审定工作,根据我区自学考试考务考籍工作日程安排,我院定于3月1日至29日开放202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免考申请时间、流程及要求
我区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分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,缺一不可。
网上申请时间为3月1日9:00至21日24:00,逾期不予补办。考生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(网址:https://www.gxeea.cn/lstd/zk/index.htm,下同),在“免考办理”中,按照网上提示步骤逐步完成申请工作。
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22日至29日,具体确认时限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(考试中心)确定。已在网上办理免考申请的考生,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、免考申请所需非学历证书,或学历证书及成绩单等材料进行现场确认。
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的具体规定和办法依照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》执行,实施细则可登录“广西招生考试院”网站“自学考试-通知公告”(网址:https://www.gxeea.cn/view/content_1148_16033.htm)查阅。
二、免考审定结果公布时间
我院对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(考试中心)初审通过的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材料进行审定,审定结果于4月27日公布,届时考生可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,在“免考管理”中查询本人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定结果。